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5-04-28 (2025-03-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文號:21-114-040500 事由:本案於114年2月7日在本市關廟區東西向快速公路台南關廟線663號進行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98年7月出廠(第4期車)的2*9-UM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4年3月14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4年3月10日至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仁武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2.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 |
否 |
限2025-06-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20 (2018-07-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7-070143 事由:貴公司車輛(車號:893-SL)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否 |
限2018-08-27前改善 待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15 (2017-11-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6-120032 事由:貴公司車輛(車號:893-SL)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5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否 |
限2018-01-15前改善 待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