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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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2024-04-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0-113-070001 事由:貴公司台南廠係屬新吉工業區之事業亦屬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5項指定告之事業,其產出之事業員工生活產生一般廢棄物,應依本局113年02月06日環事字第1130010350B號公告,使用本市專用垃圾袋包紮妥當,投入本局停靠於各工業區之垃圾車內,交付清除,惟113年04月01日上午11時30分至11時38分期間,本局安南區隊線上垃圾車停留於安南區長溪路二段561號-總頭里大廟旁,本局人員現場執行破袋稽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未經本局同意,逕行將未使用本市專用垃圾袋包裹之事業員工生活產生一般廢棄物丟棄於垃圾車。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