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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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5 (2020-06-0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100001 事由: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經查獲下列情事:(一)原物料使用氰化物、硼酸、硝酸、鹽酸、導電鹽、氯化鎳、鎳柔軟劑、鎳SA-輔助劑、鎳光亮劑及開缸劑。(二)T01-3氰系第一氧化池未添加活性碳。(三)T01-8 pH調整池1未添加重捕劑。(四)T01-9快混池添加重捕劑。(五)T01-3氰系第一氧化池、T01-4氰系第二氧化池、T01-10慢混池、T01-11中間池3及T01-13 pH調整池2有設置曝氣管。(六)T01-8 pH調整池1及T01-9快混池有設置攪拌機。(七)T01-11中間池3及T01-12化學沉澱池共管至T01-16污泥貯槽且有一迴流管至T01-11中間池3。(八)T01-13 pH調整池2流至1新增之過濾桶後再流至T01-14活性碳吸附裝置,且另接1新增砂濾裝置並有反洗廢水管流至T01-14之反洗廢水管。(九)鎳製程廢水流至1新增樹脂回收機,另金製程廢水流至地下貯槽後進入1新增樹脂回收機,2股廢水共管進入T01-1氰系廢水收集池。以上事項與許可登載不一致,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1-06 (2019-09-1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文號:30-109-010005 事由:貴公司從事電鍍業,複查時作業中,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鎳1.12 mg/L(限值:1.0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220,5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9-12-30 (2019-06-1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30-108-120038 事由: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於放流口(D01)採水樣,檢驗結果:鎳2.08 mg/L(限值: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35,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9-03-19 (2019-02-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文號:34-108-030004 事由: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鈉(列管編號:046-01)運作場所(使用、貯存)皆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
否 |
限2019-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21 (2018-12-2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文號:34-108-010004 事由:貴公司運作(使用、貯存)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鈉(列管編號:046-01),其運作場所有貯放氰化鈉8.15公斤,惟貴公司未領有運作核可文件,即逕行運作。 |
否 |
限2019-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11 (2016-05-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4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50023 |
否 | 不須改善 |
741,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6-08-19 (2016-03-1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7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80019 |
否 | 不須改善 |
273,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