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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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2021-05-0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40027 事由: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677-03號),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備運作中,現場查獲廠內廢水處理單元WM05(鎳系作業廢水)增設管線將作業廢水導流至廠區46號1樓後方之收集槽內,再流入廢水處理單元T01-24(pH調整槽3),惟許可內容登載之WM05作業廢水係直接流向T01-24;再查廠區48號3樓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用於防制廠內製程空污染並產生廢水,惟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內,前述二項違規行為皆與本局核發之許可登載事項不符;另經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32mg/L(限值:100mg/L)、硝酸鹽氮82.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2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2-29 (2023-11-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20012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電鍍處理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2058-01號),稽查時作業中,現場查獲製程中水洗設備之管道已截斷,未連接至洗滌塔(A101),核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2-07-18 (2022-01-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1-070006 事由:貴公司係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電鍍業,稽查時作業中,於放流口(D01)採水送驗,檢驗結果:pH:5.4(限值: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