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08-09 (2023-03-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080005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電鍍處理程序,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5號),查現場製程所使用之原物料硼酸(用於鍍鎳槽)、稀釋劑N-6000B,其未登載於許可文件中,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6-17 (2023-03-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60017 事由:貴公司111年酸鹼液總實際用量**.***噸(大於20噸),且廠房面積為***.**平方公尺(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千瓦(大於2.25千瓦),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6-17 (2023-03-22) |
新北市 |
主旨: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60018 事由:貴公司111年酸鹼液總實際用量**.***噸(大於20噸),且廠房面積為***.**平方公尺(大於50平方公尺)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千瓦(大於2.25千瓦),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12-07-30 (2012-06-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70038 |
否 | 不須改善 |
2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9-09 (2009-07-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9月27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098-090009 |
否 | 限2009-09-27前改善 |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