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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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2024-11-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命聚氨基甲酸酯合成皮製造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14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120014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大湖路408巷26-1號旁設置工廠,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製程作業中 (塗佈機烘乾各兩台操作中 ),查製程以聚氨基甲酸酯(PU)樹酯、二甲基甲醯胺、甲苯及丁酮為原料,並以人工合成方式於織布、不織布等材質之基布上形成聚氨酯膜,屬公告「第二批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聚氨基甲酸酯合成皮製造程序」, 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 |
否 |
限2025-0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