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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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5 (2019-04-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29 事由:貴公司從事熱敏電阻製造作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作業廢水送至貯留設施,後續採回收使用,惟未取得貯留許可逕行貯留之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25 (2019-04-29) |
新北市 |
主旨:自108年07月2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30 事由:貴公司從事熱敏電阻製造作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作業廢水送至貯留設施,後續採回收使用,惟未取得貯留許可逕行貯留之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19-07-25 (2019-04-29) |
新北市 |
主旨:自108年07月2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3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開立裁處時因系統異常,致重複開立(已以30-108-070029、30-108-070030開立罰鍰及停工裁處書) 事由:貴公司從事熱敏電阻製造作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作業廢水送至貯留設施,後續採回收使用,惟未取得貯留許可逕行貯留之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17-08-02 (2016-09-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8001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2-14 (2011-08-1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1-02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