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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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2 (2017-07-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13條 文號:34-106-090003 事由:查貴處板新給水廠運作列管毒性化學物質-氯氣(列管編號:049-01),原設置之偵測警報設備,查其中一具偵測警報器(編號14)已於106年6月19日發生故障,但該廠因未能於10日內修復,未依規定書面記載並報備說明相關事項及替代措施。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7-12-03 (2007-09-0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096年12月21日。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 文號:31-096-120001 |
否 | 限2007-12-21前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