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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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2 (2017-04-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6-050037 事由:貴公司所有83年7月出廠的128-**號營大貨,於106年4月6日行經本市新營區國道一號北上新營地磅站旁,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路邊攔查排煙檢測,檢測結果黑煙達5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40%。 |
否 |
限2017-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5-18 (2011-04-11)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0年6月1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0-050059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8-18 (2010-07-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9月1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099-080018 |
否 |
限2010-09-16前改善 待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