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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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3 (2017-06-1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1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6-090013 事由:貴商號從事餐館業,現場烹煮作業中,經派員執行限期屆滿複查,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2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標準值10),為未完成改善。 |
否 |
限2017-09-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7-07 (2016-11-1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文號:20-106-070005 |
否 |
限2017-07-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