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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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2019-09-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第19條第2項,環境用藥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文號:42-108-120004 事由:貴公司從事病媒防治業,領有本局核准登記之病媒防治許可執照(環藥病媒字第01-048號),應設置專任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1人以上,原設置專業技術人員盧世明(證書字號(88)環署訓證字第JP000077號)於105年8月27日去世,惟貴公司於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有異動時,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向本局重行申請核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