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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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6 (2023-05-1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090036 事由:貴公司從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366-04號),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查獲下列違規情事︰ (一)鍍金製程區之廢水先進入1收集槽,由槽內沉水馬達抽至1黑色收集桶,再由兩顆馬達將廢水抽至4座過濾桶處理後再流向T01-01,以上收集槽、收集桶、過濾桶均未登載於許可文件。 (二)現場添加藥劑「活性碳」至T01-04(慢混槽),與許可文件登載添加至T01-03(pH調整暨快混槽)不一致。 (三)T01-03(pH調整暨快混槽)及T01-04(慢混槽)中設有曝氣管並正在使用中,惟該設備未登載於許可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13 (2021-03-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8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30-111-040005 事由: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並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366-03號),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COD )161mg/L (限值:100 mg/L) 、鎳為2.78mg/L(最大限值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118,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