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8985711
管制編號: F11097007705
事業名稱: 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23-06-12
(2023-05-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12-060024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水溝(台北市南港區經貿段15地號土地地上權案新建工程總包工程,107建字第0232號,污泥污染雨水下水道,長度約321公尺)(污染程度A=4,污染特性B=3,危害程度C=1) (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24
(2015-04-1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4-040144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17
(2019-09-0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9-070026
事由:貴公司承攬「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未採行必要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淤泥)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5-25
(2015-05-14)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4-050165
不須改善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2-01
(2016-01-19)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1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5-020001
限2016-01-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07
(2016-10-2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9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5-110002
不須改善 49,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12
(2014-07-1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3-090034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20
(2023-02-1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30024
事由:本局查察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情形,發現貴公司產出之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C-0701)及營建混合物(R-0503)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量錯誤及部分廢棄物未申報貯存。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24
(2015-04-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4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4-040001
限2015-04-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6-11
(2014-04-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3-060009
限2014-04-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04
(2016-12-0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6-010001
事由: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營建工程作業後之污泥漿水未有效處理防治,逕自排放至四分溪,致污染水體。)(工程名稱:中央研究院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興建工程(統包);建造執照:北市103建字第0265號)
不須改善 117,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08
(2017-02-09)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6-030001
事由: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營建工程作業後之污泥漿水未有效處理防治,逕自排放至四分溪,致污染水體。)(工程名稱:中央研究院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興建工程(統包);建造執照:北市103建字第0265號)
不須改善 117,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15
(2015-06-0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4-070002
限2015-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30
(2021-02-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10-030028
事由: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旨揭時段派員至本市三民區博愛一路40號稽查時,貴公司正進行中博高架橋拆除作業,工區內使用動力機械(怪手)進行拆除,惟未設置有效防制設施,致拆除過程中引起塵土飛揚逸散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