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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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5 (2023-01-04)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40141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09 (2017-04-04)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 文號:44-106-050006 事由:1.依據106年4月4日錄影監視採證畫面辦理。 2.有關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0000-FN)載運廢棄物至本市七堵區七安產業道路附近垃圾子車棄置。 3.經查貴公司未取得公民營清除機構許可文件,違法載運及清除廢棄物業務,前述行為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後,始得受託清除、處理廢棄物業務」,本局依法告發。 |
否 |
限2017-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