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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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9 (2017-03-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110027 事由:貴公司所屬工廠現場以酸、鹼洗槽處理金屬表面油漬,再以清水洗淨,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事業別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未取得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
2017-11-09 (2017-03-29) |
新北市 |
主旨:自107年01月15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110028 事由:貴公司所屬工廠現場以酸、鹼洗槽處理金屬表面油漬,再以清水洗淨,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事業別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未取得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