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鑫車業行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30159961
管制編號: F13097019949
事業名稱: 宏泰鑫車業行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2-11-0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10-07
(2022-08-0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100452
事由:車輛(車號:MA6-0**)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5月1日至111年7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9-02
(2022-04-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281
事由:車輛(車號:K5E-***)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1年3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9-02
(2022-05-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282
事由:車輛(車號:***-MHA)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2月1日至111年4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9-02
(2022-05-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283
事由:車輛(車號:***-CYH)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2月1日至111年4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9-02
(2022-05-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284
事由:車輛(車號:BWO-***)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2月1日至111年4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9-02
(2022-05-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285
事由:車輛(車號:K8X-***)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2月1日至111年4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9-02
(2022-06-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286
事由:車輛(車號:***-KBQ)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3月1日至111年5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9-02
(2022-06-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287
事由:車輛(車號:FVY-***)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3月1日至111年5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9-02
(2022-06-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288
事由:車輛(車號:K6N-***)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3月1日至111年5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9-02
(2022-06-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289
事由:車輛(車號:QY2-***)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3月1日至111年5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9-02
(2022-07-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290
事由:車輛(車號:L7L-***)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4月1日至111年6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9-02
(2022-07-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291
事由:車輛(車號:M2F-***)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11年4月1日至111年6月底,111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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