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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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8 (2023-03-27)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70439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PH-7385)於112年3月27日11時13分,行經本市公告之虎林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違反地點:延平路2段與牛埔北路),惟未於稽查日前1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測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1-23 (2023-08-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2年12月29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110215 事由:車輛502-RM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