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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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7 (2018-03-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7-040069 事由:貴公司車輛(車號:F2-11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5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否 |
限2018-05-21前改善 待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8-14 (2018-08-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7-080051 事由:貴公司車輛(車號:3T-251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否 |
限2018-09-25前改善 待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9-06 (2023-08-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90085 事由: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2-11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8月1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