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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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2 (2018-02-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7-050002 事由:貴公司於107年1月31日向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下稱臺北關)報運進口貨物「PRINTER PARTS INK CARTRIDGE」一批(報單第CG/07/376/04911號),經臺北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2月9日勘查該批貨物,發現報運輸入17箱貨品,每箱約300個空回收墨水匣,屬一般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取得廢棄物輸入許可即逕行輸入事業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並依行政罰法第42條規定通知陳述意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09 (2017-12-1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7-030017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12月11日向臺北關報運進口貨物「PRINTER PARTS(USED INK CARTRIDGES)」一批(報單第CG/06/647/01734號),經臺北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15日勘查該批貨物,發現報運輸入13箱貨品,每箱約200個空回收墨水匣,屬一般事業廢棄物,惟未取得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逕行輸入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