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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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0 (2017-06-23) |
新北市 |
主旨: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100044 事由:臺端所屬企業社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稽查時作業中,惟未取得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於排放口採水檢驗結果:pH值為10.81(限值:6.0~9.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17-10-30 (2017-06-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100045 事由:臺端所屬企業社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惟未取得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稽查時作業中,經於排放口採水檢驗結果:pH值為10.81(限值:6.0~9.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