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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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9 (2018-01-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30020 事由: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申報資料,並前往稽查,有下列缺失: 1.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 (廢棄物代碼:C-0599) 於105年12月至106年4月清運出廠前,未以網路傳輸方式連線申報清運之日期時間、機具車(船)號、種類及描述、數量及清除、處理、再利用或輸出等資料,僅以紙本填具廢棄物廠外遞送聯單。 2.申報106年6月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 (廢棄物代碼:C-0599)產出、貯存及清運聯單情形與實際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