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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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5 (2017-02-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項 文號:41-106-050006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2月6日因工廠後方土地露天堆置木料、生活垃圾等一般廢棄物,致影響公共衛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經現場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1661),限期於106年2月20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本局於106年2月21日派員複查,該土地仍露天堆置木料、生活垃圾等一般廢棄物,致影響公共衛生,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4-28 (2017-02-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項 文號:41-106-040018 事由:貴公司工廠後方土地露天堆置木料、生活垃圾等一般廢棄物,致影響公共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