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2023-08-0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3-010061 事由:貴公司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報運進口ALUMINUM SCRAP1批(報單號碼:DA/BC/12/138/12347),經判定為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廢單一金屬(鋁)事業廢棄物(廢電線電纜,廢棄物代碼:E-0201),惟未依規定申請核發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逕行輸入有害事業廢棄物。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