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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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2020-09-0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738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20004 事由:依民眾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28日及9月1日前往稽查,經查貴事業新豐鄉員興段553地號等45筆土地廠房、辦公室新建工程尚未取得逕流廢水削減計畫,逕自排放廢(污)水,經檢測懸浮固體物111 mg/L(標準30 mg/L),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73,8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08 (2020-02-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9-050004 事由:貴公司所屬廠區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6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表面塗裝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08 (2020-02-06) |
新北市 |
主旨: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9-050005 事由:貴公司所屬廠區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6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表面塗裝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