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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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2019-10-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 文號:10-109-020001 事由:貴公司為「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新莊線三重站節六基地聯合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開發單位,查該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內容中附表一載明:「十七、工地圍籬應進行植栽綠化且圍籬上植栽面積不得小於50%。」,本局派員至開發場址執行環境影響評估監督作業,發現工地圍籬植栽綠化面積未達50%,核屬未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切實執行。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