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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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2021-09-0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文號:30-110-100016 事由:貴公司所屬承租土石方堆置場,現場總面積約490.36平方公尺 (已達250平方公尺以上),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惟未依規定於堆置場所內,鋪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 |
否 |
限2021-10-31前改善 待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