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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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3 (2016-05-27)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台端所有順發小吃部從事便當、團繕供餐作業時,將未妥善處理之廢水,逕自棄置排入農田排水溝內,該廢水採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98mg/L(最大限值:50 mg/L)、化學需氧量2,610mg/L(最大限值:150 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污染下游水體水質。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05-09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7-18 (2016-06-21)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05-07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