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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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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8 (2021-01-14)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10-030004 事由:貴公司從事廠房興建工程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在案,惟經查貴公司於施工時未依核可計畫內容實施(未設置沉砂池及擋雨、導雨設施),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月14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1-0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