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31 (2021-04-09)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0-050013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針對「陽光田園義大利麵」營業發出之整體音量稽查,因110年3月7日量測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於110年4月9日音源周界外複查量測均能音量為61.2分貝,仍未符合營業場所第2類噪音管制區晚間管制標準52分貝。 |
否 |
限2021-05-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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