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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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7 (2018-04-13)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15 事由:107/04/13 10:50 E121.75618 N24.72812 1.至現場稽查,該公司(萬鈞營造)於宜蘭市建業段317地號從事萬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新建工程施作,因無防制措施,以致工程車輛出入工區輪胎夾帶污泥污染工區出入口道路路面及宜蘭市縣政八街51巷32弄道路路面。 2.現場拍照備查。 3.當時已要求業者立即清掃路面及灑水等防制。 4.本案擬請廢管科依廢清法第27條第2款告發。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