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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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2 (2018-09-18)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文號:30-107-110007 事由:該公司於本縣轄內宜蘭市金六結段七結小段95-1地號等17筆土地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9月18日派員稽查查獲該公司未依核准之削減計畫實施設置沉砂池,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緩。 |
否 | 不須改善 |
22,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