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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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2021-09-05)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100002 事由:1.現場堆置營建廢棄物(廢棧板等)不慎燃起,導致廢棄物產生逸散之情形,且堆置點未有廢棄物相關標示名稱,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規定。 2.另營建廢棄物現場堆置點露天貯存未使用不透水材質帆布覆蓋或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