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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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30 (2018-02-12)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07-030003 事由:2/12-22:00 1.至陳情點純精路三段515號複查營業中,會同陳情人於原監測點稽查監測冷卻水塔運轉噪音。2.現場稽查冷卻水塔啟動運轉,現場執行噪音監測得LEQ61.1分貝。3.待冷卻水塔停止運轉時執行背景音量監測,得LEQ48.8分貝。4告知業者郭哲宇先生音量超過噪音管制法第3類晚間時段管制標準。5.現場拍照備查。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2-26 (2017-12-21)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07-020003 事由:106.12.21 至陳情地點純精路3段515號愛情海飲食店複查營業中,會同陳情人於原監測點監測冷卻水塔運轉噪音。現場稽查冷卻水塔啟動運轉,現場執行噪音監測得LEQ60分貝。待冷卻水塔停止運轉時執行背景音量監測得LEQ49.1分貝。告知業者郭哲宇先生音量超過管制法第三類晚間標準,並當知盡速改善。現場拍照備查。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