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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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2021-08-19)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90001 事由:該廠(地址:宜蘭縣蘇澳鎮自強路5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於109年10月至12月廢水排放量分別為1,425CMD、1,419CMD及1,776CMD,皆已超出該廠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最大量(每日最大量37CMD,每月最大量1,147CMD(以31日計算)),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19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
否 |
限2021-09-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