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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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2022-04-27)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62條第1項第4款,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條 文號:23-111-070001 事由:一、稽查永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攬營建工地「宜蘭縣蘇澳鎮慶安段自辦市地重劃區工程」(管制編號:G110G38001-1),現場施工中,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查核情形如下:(一)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三)第8條車行路徑:第1級營建工地內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記缺失4點。(四)第9條裸露地表:第1級營建工地實施面積未達80%,記缺失4點。(五)第10條工地出入口:本地有二處工地出入口(新城2街、馬賽路各1處)其中馬賽路之工地出入口支系車設備尚未依法規規定設置完成(洗車台),記缺失4點。二、拍照存查。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2-08-06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1-07 (2022-09-22)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75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10001 事由:(一)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四點。(二)第7條物料堆置:防塵布(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記缺失四點。(三)第8條車行路徑:第1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記缺失四點。(四)第9條裸露地表:第1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記缺失四點。(五)第10條工地出入口:本案工地出入口計有兩處(新城二路及馬賽路各1處)其中馬賽路出入口已有設置洗車台,惟因洗車功能無法作動(無水無電源),記缺失四點。 |
否 |
限2023-02-07前改善 待改善 |
157,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