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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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4 (2018-02-06)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40005 事由:貴公司(施工地址:宜蘭縣蘇澳鎮頂寮段662-7地號土地)從事營建工程施工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106年8月28日府授環水字第1060022794號函),惟貴公司未依該核備計畫內容實施,逕自將未經妥善處理之逕流廢水排入利澤工業區雨水下水道,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新城溪流域),且該股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300mg/L,最大限值:3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2月6日派員稽查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41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