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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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8 (2022-09-16)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8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1-120005 事由:臺端所有牧場從事豬隻養殖作業(牧場地址:宜蘭縣蘇澳鎮永春里白米甕段113、115、116、117及118地號土地),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宜縣環排許字第10498-00號)在案,惟經查臺端所有畜牧場於111年9月16日因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不當,致廢水自T01-06(放流槽)輸送管線疏漏至雨水溝排入猴猴坑溪,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蘇澳溪流域),且經採樣檢驗該股廢水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240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6,870mg/L,最大限值:600 mg/L,均超標五倍以上,屬嚴重違規),因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3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經本府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09-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0,8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1-07 (2022-08-07)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266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1-110001 事由:臺端所有牧場從事豬隻養殖作業(牧場地址:宜蘭縣蘇澳鎮永春里白米甕段113、115、116、117及118地號土地),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宜縣環排許字第10498-00號)在案,惟經查臺端所有畜牧場於111年8月7日因廢水處理設施超出負荷,因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致廢水自沉澱池經堆肥場疏漏至雨水溝排入猴猴坑溪,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蘇澳溪流域),且經採樣檢驗該股廢水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920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12,700mg/L,最大限值:600 mg/L,均超標五倍以上,屬嚴重違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08-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5,266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2-10-31 (2022-08-06)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100004 事由:臺端所有牧場從事豬隻養殖作業(牧場地址:宜蘭縣蘇澳鎮永春里白米甕段113、115、116、117及118地號土地),經查臺端所有畜牧場於111年8月6日排放廢水(D01)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92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787mg/L,最大限值:60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12-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2-09-28 (2022-07-25)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90012 事由:臺端所有牧場從事豬隻養殖作業(牧場地址:宜蘭縣蘇澳鎮永春里白米甕段113、115、116、117及118地號土地),經查臺端所有畜牧場於111年7月25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740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2,360mg/L,最大限值:60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2-07-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