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昌企業有限公司福昌豬場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40548899
管制編號: G3500077
事業名稱: 發昌企業有限公司福昌豬場
事業地址: 宜蘭縣壯圍鄉中央路三段五五八之一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豬飼育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3-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2-01-20
(2021-04-03)
*違規情節重大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986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10015
事由:該公司所有福昌豬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3日派員稽查,經於放流口(D01)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15 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855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限2021-06-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8,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7
(2021-01-22)
*違規情節重大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7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10014
事由:該公司所有福昌豬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經於放流口(D01)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8 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1,800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限2021-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21
(2021-12-08)
*違規情節重大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20005
事由:該公司所有福昌豬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8日派員稽查,經於放流口(D01)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25 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615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限2022-0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14
(2020-11-04)
*違規情節重大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7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90007
事由:該公司所有福昌豬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宜縣環排許字第00447 - 07號)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1月4日派員稽查,經於放流口(D01)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60 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1,480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限2021-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7,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09
(2019-07-31)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8-120001
事由:該許可登載廢水廢理程序為:欄污柵①→沉砂池②→固液分離機③→調勻站④→固液分離機⑤→酸化池⑥…….等,經現場勘查處理程序之固液分離③→調勻站④後再回到固液分離機③→再宜接至酸化池⑥,與許可內容不符合違反水污法第14條規定,再查該固液分離機之廢水流向管線至調勻站及由調勻站至固液分離機廢水管線流向未標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將依法處理。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3-25
(2021-01-29)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030012
事由:增設廢水排放管線與原登載事項不符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24
(2012-09-16)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6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100002
限2012-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20
(2019-12-14)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4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20001
事由:該公司所有福昌豬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宜縣環排許字第00447 - 06號)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經於放流口(D01)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410 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1,330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限2020-01-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0-25
(2013-08-18)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100009
限2013-10-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2-06
(2012-12-1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20001
限2013-0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2-25
(2013-01-17)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20010
限2013-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16
(2013-06-24)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8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90004
限2013-08-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1-09
(2008-10-29)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罰鍰新台幣1萬元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10005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9-24
(2010-07-19)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9月24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90016
限2010-09-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12
(2018-02-23)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40001
事由:排放廢(污)水超過放流水標準: 懸浮固體:900mg/L、化學需氧量1060mg/L
不須改善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26
(2016-05-26)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700元整,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30mg/L,最大限值:600mg/L;懸浮固體:505mg/L,最大限值:150mg/L)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80005
不須改善 7,7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20
(2018-07-09)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90005
事由:該公司所有福昌豬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9日派員稽查,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157 mg/L,最大限值:15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緩。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13
(2020-08-18)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110001
事由:該公司所有福昌豬場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宜縣環排許字第00447 - 07號)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經於放流口(D01)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585 mg/L,最大限值:150 mg/L,化學需氧量:1,200 mg/L,最大限值:6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以罰鍰。
限2020-10-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8-22
(2008-07-12)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9月2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097-080009
限2008-09-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22
(2018-07-09)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90008
事由:貴公司於本縣壯圍鄉中央路三段558-1號從事養豬作業,致養豬廢水污染本縣壯圍鄉中央路三段558-1號旁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