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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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2020-02-13)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01 事由:因台電停電(台電停電1月16日13時至17時)網路故障,然於台地修復後,未重新開機導致攝錄影監視設施之正常攝錄影時間百分率,未達百分之90以上(1月17日至1月30日)。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07 (2018-10-18)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4000元整。自107年11月07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限改日期:107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7-110002 事由:107/10/18 14:10~17:40 121.808918,N:24.773920 至林國楨養豬場會同業○○進行稽查,於原廢水池發現一不明管線,於原廢水池內不明管線排放口倒入白色不溶於水之油漆後,發現於該場後方十三股大排中依續見有白色油漆浮出水面,並確認該管線排放口位置,故判定該場有繞流排放行為,將原廢水池水體透過該管線排放污染十三股大排及得子口溪水體,已違反水污染第18條之1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8-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24,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