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03-29 (2024-01-05)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15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30011 事由:該中心(地址: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103之10號)為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於本(113)年1月5日放流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69.0 mg/L,最大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103 mg/L,最大限值:100 mg/L),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採樣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 |
否 |
限2024-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26 (2022-04-06)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1-050002 事由:貴中心所屬宜蘭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地址:宜蘭縣壯圍鄉新南村新南路103之10號)為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宜縣環排許字第10151-10號)在案。於111年4月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污)水自動監測管理資訊系統顯示該中心水質監測出現異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發現該中心於111年3月2日懸浮固體(SS)前1日有效監測紀錄值未達50%,不符合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附件一、自動監測(視)設施作業規定第9及10點,懸浮固體之自動監測設施,無法於12小時內完成校正或維護,致日有效監測紀錄值百分率未達50%,應於執行人工採樣1次,上述各項情形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
否 |
限2022-04-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02 (2021-04-13)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7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80001 事由:排放廢(污)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1-06-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16 (2020-05-28)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70003 事由:該中心從事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流量大於250 CMD),並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宜縣環排許字第10151-10號)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5月28日派員稽查,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9)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940 mg/L,最大限值:30 mg/L;化學需氧量:949 mg/L,最大限值:100 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以罰鍰。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6-24 (2016-04-06)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6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24 (2014-10-14)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11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0-14 (2013-07-05)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8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100003 |
否 |
限2013-08-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0-14 (2013-08-12)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8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100004 |
否 |
限2013-08-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