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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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4 (2018-07-06)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90010 事由:至現場稽查,會同美城派出所(石警員)於現場同陳情人勘查,該警員表示於12:15有拍照佐證業者(百鎔電子)排放泡沫污水至空地,稽查當時有發現米粒,也告知業者應妥善處理生活污水,據業者表示該洗手槽不再使用,以後不再排放生活污水,現場石警員提供照片做後續處理。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24 (2014-08-06)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090001 |
否 |
限2014-09-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