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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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2020-05-13)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120005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冬山鄉德興一路65號,屬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事業(土石方堆(棄)置場),未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於期限內申報108年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資料,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6條規定處以罰鍰。 |
否 |
限2020-08-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04 (2017-03-28)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07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2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現場堆置場(X001)未採行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之防制措施(10點),依照「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記點10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可證之規定(證號:宜縣府環操證字第G0432-06號)。 |
否 |
限2017-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