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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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2018-11-20)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10001 事由:查貴公司承包旨揭工程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於107年11月20日派員至前述工程地點稽查,發現貴公司承包旨揭工程所產出之生活垃圾(廢棄物代碼:D-1801)與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於107年6月2日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毅峰企業(清運車輛車號:AAF-739)清運至本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處理,合計2.67公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管制遞送三聯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19-02-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