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2019-04-13)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19 事由:本局於108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臺端於本縣五結鄉季寶段325地號從事盧雲福住宅興建工程施工,因施工時掉落水泥塊及一般廢棄物於工區周界外,致污染路面及土地定著物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否 |
限2019-04-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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