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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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2021-08-20)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90006 事由:該廠(地址: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75號)從事食品製造業,於109年1月至3月廢水排放量分別為650CMD、565CMD及812CMD,皆已超出該廠違規期間所領有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宜縣環水措字第10415-01號)核准最大量(每日最大量20CMD,每月最大量620CMD(以31日計算)或560CMD(以28日計算)),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20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
否 |
限2021-09-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