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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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2023-08-2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00020 事由:貴公司所屬五堵儲運站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20**-**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廠區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雖有鋪設混凝土鋪面,惟車輛於廠內行駛期間未灑水且已有路面色差情事,核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0-22 (2021-08-26)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100003 事由: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貴公司(東澳廠和仁碎石工廠)土石礦開採、運輸作業程序(M01)所領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府環空操證字第U036-05號)、本縣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東澳廠和仁碎石工廠)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許可及製程操作條件現場查紀錄表及稽查通知單辦理。依貴公司(東澳廠和仁碎石工廠)土石礦開採、運輸作業程序(M01)所領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府環空操證字第U036-05號)其所載之製程流程圖規定,E028、E029輸送帶未接E027篩選機,現場流程與許可內容不符。本案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0年8月26日至貴公司(東澳廠和仁碎石工廠)查核,確認上述現場流程與許可內容不符之事實,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同法6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1-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1-03-31 (2020-11-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031889 事由:貴公司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泥砂污染水溝。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1-06 (2014-07-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4-010195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9-28 (2012-09-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090830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9-27 (2011-03-23) |
新北市 |
主旨:立即停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0-090036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11-07-30 (2011-03-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0-070048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7-30 (2011-03-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20-100-070049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