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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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5 (2015-05-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固定污染源-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停工,並限期於104年9月21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4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60037 |
否 |
限2015-09-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3-26 (2015-01-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文號:20-104-03003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