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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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1 (2017-01-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10038 事由:貴公司所承攬台硝股份有限公司工廠等增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及建築拆除業),依據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05年11月17日府都建施字第1050285316號函說明五,前述工程已於105年2月16日先行動工(放樣至4樓頂版),工程進度達100%,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5年9月14日審核通過,即貴公司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及(二十六)建築拆除業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11 (2017-01-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10039 事由: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查詢,貴公司於於105年2月16日先行動工(放樣至4樓頂版),工程進度達100%,惟未於105年3月至10月之每月5日前,連線申報前月廢棄物產出及月底廢棄物貯存於廠內之貯存情行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廢棄物產出情形申報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