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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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1 (2017-05-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6-080007 事由:台端於桃園區裕和街6號樓經營自助洗車坊,店內設置高壓噴槍於夜間10時過後仍供人清洗車輛,致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29 (2017-02-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 文號:22-106-050012 事由:稽查時該洗車店於晚間22時過後,提供動力機械(高壓噴槍)供客人清洗車輛致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