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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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8 (2020-03-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貴公司動物飼料製造(配製)程序(M02)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停工,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前不得操作。限改日期:109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60006 事由:本局於109年3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學甲廠稽查,貴公司學甲廠領有108年12月10日南市經工商字第1080021639號申請工廠登記變更准予變更登記及飼料製造登記證(農魚飼製字第FM00869號、第FM00870號、第FM00864號、第FM00865號、第FM00866號、第FM00895號、第FM00896號、第FM00897號、第FM00898號),經查貴公司學甲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生產作業,廠房面積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等條件,符合本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第二批第二類食品製造/處理程序之新設固定污染源規定,發現未依規定申請設置、操作許可現場進行原料粉粹作業、造粒作業、包裝作業。 |
否 |
限2020-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20 (2018-04-0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7-060005 事由: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9(m¯1),超過排放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